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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申请和使用

武冈市人民政府 http://www.wugang.gov.cn 发布日期:2016-11-16 15:15 来源:市人社局 字号: T | T 视力保护色:                                  

一、办理事项:城镇职工医保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的申请和待遇享受。

二、办理机构: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定点医院、协议管理药店。

三、办理程序: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向特门初审定点医院递交申请资料初审医院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进行体检初审医院建立特殊门诊申请档案,集中提交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抽调定点医院专家进行会审市人社局下发特殊门诊待遇人员花名册到市医保局市医保局录入信息到医保系统参保人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协议管理药店刷卡享受待遇(尿毒症等按住院标准执行的持医院门诊发票到医保局结算)。

四、有关事项:

1符合26慢性病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特殊门诊待遇。

2、申请所需资料:身份证、医保卡及复印件、照片2张,住院病历复印件等医疗检查资料(按文件)。

3、特殊门诊申请和复检每季度末月的5-15日,由初审定点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展辉医院、都梁医院受理。

4、参保人特殊门诊初审通过后,70周岁以内人员每年到期当月须到特门定点医院进行复检;70-80周岁人员次年到期月到人社局认证,下一年到定点医院复检,如是交替认定;80周岁以上人员,每年到期月只须到市人社局认证,不需复检。

5、按定额标准享受待遇的,医保基金按核定金额的85%承担费用,参保人自负15%。按住院标准享受待遇的,参保人每年承担一次起付线,按住院统筹金支付标准结算。

五、咨询电话:4289231425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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