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民复〔2013〕4号
武冈市民政局
关于同意成立武冈市夕阳红艺术团的批复
武冈市夕阳红艺术团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登记成立武冈市夕阳红艺术团的请示》收悉。我局经审查认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的条件基本成熟,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现同意成立武冈市夕阳红艺术团。希成立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自娱自乐为前提、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为构建和谐、文明武冈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政 社团 武冈市夕阳红艺术团 批复
抄报:邵阳市民政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抄送:市财政局、市文化体育局
武冈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