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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WGDR-2018-0000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武政函〔2018〕2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为切实做好H7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与人的病原传播,减少传染源,降低人感染H7流感的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6日零时起,暂停城区活禽市场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闭城区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城区各活禽批发市场、活禽及其生鲜产品摊点,一律停止交易;宰杀点一律停止宰杀。
二、市食药工质部门会同畜牧水产、城管等部门负责关停各类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期间,市食药工质、城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经营的商户依法进行查处;畜牧水产部门要制定严格的消毒标准,指导交易场所做好消毒工作。
三、强化H7流感疫病监测。市卫计、农业、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对活禽养殖场、候鸟迁徙地等禽鸟疫病的监测,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四、加强人员安全防护。市卫计部门加强相关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好对相关人员的监测。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H7流感防控工作关系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请社会各界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并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加以劝阻,并及时向市畜牧水产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39-4239958。
七、恢复活禽交易的日期安排。恢复活禽交易的日期由市人民政府根据H7流感实际情况经上级有关部门评估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