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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WGDR-2021-00003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武政函〔2021〕5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武冈市人民政府
禁渔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省邵有关禁渔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天然水域实施禁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2021年5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二、禁渔区:武冈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及所有饮用水水源地水库。
三、禁渔内容: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行为。所有捕捞船只、捕捞渔具必须全部上岸接受处理。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非禁渔期、非禁渔区,禁止毒鱼、炸鱼、电鱼。禁止一线多钩、长线多钩、多线多钩钓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二)禁用工具包括:电子锚鱼、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抬网、滚钩、底拖网、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放涵筒、塞春湖(港)、使用机动船拖带铁爪耙捕捞等有害渔具。
(三)禁用的捕捞方法有:炸鱼、毒鱼、电鱼,鸬鹚、水獭捕鱼,敲(舟古)作业;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使用矮围子(含泥围子)捕鱼。
(四)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违反者一律予以没收禁用渔具,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禁收购、运输、销售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违反者一律予以没收渔获物,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法律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禁渔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反禁渔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阻碍、抗拒执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禁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非法捕捞、生产性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739—4221016;市公安局:110;市森林公安局:0739—423679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9—4221683)。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武冈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
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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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名称 |
举报电话 |
湾头桥镇 |
4531001 |
水浸坪乡 |
44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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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元泰镇 |
4500231 |
邓家铺镇 |
448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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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坪镇 |
4591001 |
双牌镇 |
44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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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镇 |
4561313 |
稠树塘镇 |
44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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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冲镇 |
4300318 |
秦桥镇 |
44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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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甸镇 |
4320118 |
辕门口街道 |
4220292 |
|
荆竹铺镇 |
4361001 |
迎春亭街道 |
43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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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坪乡 |
4380002 |
法相岩街道 |
429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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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田乡 |
4410001 |
水西门街道 |
43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