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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文件名称: 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统一登记号: WGDR-2021-00003
索引号: 4305810010/2022-69549 发文编号: 武政函〔2021〕5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武冈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4-2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26 有效期: 2026-04-26

武冈市人民政府

渔通告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4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湘政函〔2020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省邵有关禁渔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天然水域实施禁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202151日至20301231日。

二、禁渔区:武冈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及所有饮用水水源地水库。

三、禁渔内容:

(一)在规定的禁渔期、禁渔区,禁止一切捕捞行为。所有捕捞船只、捕捞渔具必须全部上岸接受处理。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非禁渔期、非禁渔区,禁止毒鱼、炸鱼、电鱼。禁止一线多钩、长线多钩、多线多钩钓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否则视同非法捕捞。

(二)禁用工具包括:电子锚鱼、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抬网、滚钩、底拖网、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放涵筒、塞春湖(港)、使用机动船拖带铁爪耙捕捞等有害渔具。

(三)禁用的捕捞方法有:炸鱼、毒鱼、电鱼,鸬鹚、水獭捕鱼,敲(舟古)作业;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使用矮围子(含泥围子)捕鱼。

(四)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禁用渔具,违反者一律予以没收禁用渔具,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严禁收购、运输、销售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违反者一律予以没收渔获物,并依法进行处罚。

四、法律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禁渔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反禁渔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阻碍、抗拒执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禁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非法捕捞、生产性垂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07394221016;市公安局:110;市森林公安局:0739423679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94221683)。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21426

武冈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举报电话

湾头桥镇

4531001

水浸坪乡

4420173

邓元泰镇

4500231

邓家铺镇

4480049

文坪镇

4591001

双牌镇

4430001

龙溪镇

4561313

稠树塘镇

4451001

司马冲镇

4300318

秦桥镇

4400005

大甸镇

4320118

辕门口街道

4220292

荆竹

4361001

迎春亭街道

4330001

马坪乡

4380002

法相岩街道

4291227

晏田乡

4410001

水西门街道

43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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