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我市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咨询活动。市交警大队、安监、文明办、交通运输、教科局等单位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为市民讲解了公安部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深刻寓意,旨在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50人次,为20余名群众解答了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疑问与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