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的
1、背景:2017年武冈市人民政府出台《武冈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发[2017]2号),试行二年已到期,2019年原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原国土资源局合并为武冈市自然资源局,个人建房审批流程发生变化,为进一步解决我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问题,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坚持“疏堵结合”的住宅建设引导政策,亟须对《武冈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和延续,提高居民住宅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2、目的:为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规范城市规划区的个人建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要依据
序号 |
文号 |
公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19.8.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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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 |
2021.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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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号) |
2022.1.19 |
湖南省《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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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
2019.4.2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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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15.12.4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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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 |
1993.11.1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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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 |
2008.7.1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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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政办发〔2017〕30号 |
2017.12.29 |
邵阳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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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主要包括八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对《办法》制定目的依据、基本原则、管理范围等进行明确;
第二章,集体土地建房审批。对集体土地个人建房审批条件、建房分户原则、公示等进行规定;
第三章,国有土地建房审批。对建房层次、房屋高度、原房屋容积率的认定等进行规定;
第四章,审批程序。对个人建房申请、资格审查、现场踏查、现场放样、验收颁证等进行阐述;
第五章,竣工验收。对验收需提供的资料等进行明确;
第六章,历史城区个人建房审批。对历史城区个人建房的范围、程序、风貌控制要求等进行规定;
第七章,责任追究。对承担建设管理范围的主体责任及国家公职人员责任追究等进行明确;
第八章,附则。
四、实施时间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