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邵决策部署,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切实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夯实储备基础,不断健全粮情监测预警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我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应急保供能力显著提升,粮食应急保供网络更加完善。截至2021年底,我市涵盖加工、供应、配送、储运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基本建立。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效应对持久干旱、洪涝水灾等自然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突发事件期间粮油供应,确保我市粮食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同时应该看到,现阶段我市粮食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粮食应急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运转机制有待优化改进。《办法》的出台,是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供应网点管理,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二、主要依据
序号 |
文号 |
公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湘政办发〔2018〕 23号 |
2018.04.04 |
湖南省粮食应急预案 |
第六条、第七条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740 号 |
2021.02.15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第三十二条、三十五 条、三十八条 |
3 |
黄粮储〔2020〕7号 |
2020.9.8 |
黄山市市级粮食应急保 障网点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三条、第六条七款、 第八条九款、第十条。 |
三、主要内容说明
1、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对《办法》制定目的依据、定义、基本原则等进行明确;
第二章,条件和标准。就应急粮食供应网点的条件和标准进行阐述,市中心城区人口比较集中的社区按每3万城镇常住人口设立1个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其它乡镇(街道)按照每个乡镇(街道)1个应急粮食供应网点的标准设立;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就市发改(粮食)局、各乡镇(街道)和应急粮食供应网点权利、义务、责任进行约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负责辖区内应急粮食供应网点管理及运行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网点负责人、工作人员职责,市发改(粮食)局、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内确定的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层层签订应急粮食定点供应责任书,落实应急粮食定点供应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将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建设好、维护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就对各乡镇(街道)和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建设、维护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
第五章,附则。
2.主要作用: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应急条件下的粮食保障更是直接关系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粮食应急加工流通和调控保供能力经受住了考验,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阻击战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后我国要立足抗疫保供实践,从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高质量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安全领域风险防范,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四、实施时间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