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强力实施“项目兴市”战略,加快城市扩容提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在项目建设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因土石方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统筹调配不平衡、工程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土方无序堆放、重复挖运,造成项目工期滞后、工程费用增加等问题,造成项目工期滞后、工程费用增加。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石方管理平衡在建设项目的土石方需求,缓解弃方和缺方的矛盾,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政府资金,我市秉承尊重自然、优化环境、科学设计的理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说明
随着我市城镇建设及项目建设的推进,涉及土石方开挖的问题也暴露出来:没有统筹协调管理机构,项目土石方管理各自为政、没有土石方平衡机制,工程土石方量增大现象、没有专用废土消纳场,多余弃土方无处堆放、没有日常有效监管,随意弃土增加其他项目成本。为避免造成城市环境污染、财政资金损失,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文件进行规范,“因形因势”实施项目建设,源头上控制项目土石方量,充分遵循项目建设原有的地形、地势、地貌,实施多层次标高错落建设,尽可能减少土石方调运投入,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因此,制订出台《武冈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石方平衡调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三、起草过程和主要制定依据(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情况和廉洁性评估结果等)
1、市政协成立了市政协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参与的调研组。调研组于4月至5月走访了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庆丰投资公司、经开区、创新投资公司等单位,实地察看了职业中专校园扩建项目、防洪堤建设性项目、东升北路、城东路等在建项目。市政协6月份提出了《办法》(建议稿),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做出请市政府专题研究的指示。6月26日由政府办牵头,组织发改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对《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集职能部门提出的书面意见后对拟出台的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2、主要制定依据为武冈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四、起草部门的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情况
财政局法制机构已对《办法》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
五、文件主要内容框架与特点
我市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及调配程序,投资建设项目土石方坚持“项目内部平衡、区域内项目之间平衡、统筹管理平衡后弃土”的原则,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落实土石方调配工作。
《办法》主要内容框架为市政协提出相关建议稿,该文件为规范性文件,作为土石方平衡调配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含规范性文件有效期)
1、《办法》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