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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 来源:武冈市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4-01-31 11:37
来源:武冈市 更新时间: 2024-01-31 11:37
作者:武冈市

近日,武冈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此次《通告》发布是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区空气质量,消除火灾隐患。

一、发布《通告》的背景

2017年我市出台了《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实施以来,取得积极成效,城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噪音和大气污染,营造了城市安宁环境,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2017年版《通告》已到期失效,为适应我市城市发展需要,满足市民对城市安宁环境的期盼,根据规范性文件规定,经报请武冈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进行了修订,2024年1月29日发布了新版《通告》。

二、适用的法律依据

《通告》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

三、本《通告》与2017年版《通告》的区别

一是将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修改为《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二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适当扩宽,将东延伸至龙溪河大桥西端中化石油,南至南二环五里牌桥洞,西至新东西路中鑫公园里及马家桥加油站,北至菁乡米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以下简称禁炮区):兴隆路五里牌桥洞南二环线—银林业公司—湘商产园—塘富路—恒丰东路湘居学苑中化石油武冈东大桥碧桂园新东路乾道大院东升北路思源实验学校山水颐城机场路口菁乡米业新建材城龙田路新东西路汽贸城中鑫公园里武冈大道西—亿丰国际商贸城—富田中学马家桥加油站云山大桥桥北武威路加油站原造纸厂—枯脚大塘(以上区域所包围的城市建成区,具体详情见禁炮区地图)。

四、违反本《通告》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燃放,并依法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五、本《通告》对市民群众的要求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城区禁止燃放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对禁炮区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公民均有权制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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