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治建设报告
武冈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魏兵
(2025年3月1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市卫健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承担督促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与落实、严格规范卫健领域执法监督检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职责,落实卫健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卫健系统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1.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专门下发《武冈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世界水日、食品安全日、职业卫生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利剑护蕾”、反电诈等开展各种卫生健康宣传;组织全系统各公立单位圆满完成网上学法考法工作;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落实邵普法办[2024]1号《关于开展2024年开展2024年全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全市卫健系统结合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此外,我局还先后开展了医疗废水、放射诊疗、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及业务培训10余场,并通过宣传栏、宣传册、网络等形式,大力开展执法普法教育,全面实行执法信息公开,强化了各被监管单位依法执业和行业自律意识,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有了大幅提升,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出一个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 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为落实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相关工作要求,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监股具体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联络。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法治领导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科室、具体负责人,从组织上保障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2)积极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根据上级优化政务服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4年度,市数据局卫健窗口办理相关执业注册1118人次,发放卫生许可证109份,办理中医诊所备案申请或者西医类医疗机构开办申请21份,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7份,未出一次差错,广受好评。所办理的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在现场办结或者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办结率达到了100%。
(3)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我局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专门下发了《2024年武冈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并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发布的武冈市双随机抽检任务(共85家,其中公共场所28家,生活饮用水2家,放射诊疗4家,学校卫生17家,医疗21家,血液安全1家,传染病防治9家,妇幼健康3家)。国家双随机卫生监督完成率100%,国家双随机检测完成率100%。国家双随机抽检不合格单位9家,立案查处9家。我局全年共立案件41件,结案41件,罚没金额76万余元;对全体执法人员组织了2次法律法规培训,组织了2次案件评审,所有执法案卷均统一整理归档。今年来,送上级部门审查案件35件,其中送省里评审的一份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案卷数量与质量都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案卷材料管理日益规范。
3.接受人大监督情况
我局坚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督查。认真落实立法意见征集,一年来,为湖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提供意见建议3条。为《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提供意见建议4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中做了一些努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执法人力短缺。因疾控中心与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改革重新整合,部分执法人员为参公身份,与疾控中心的事业单位性质不一致,故分流了参公身份的执法人员到其他参公单位,且卫监执法队伍编制有限,人员数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
2.执法能力不足。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繁多,执法领域技术性强,执法难度大。目前卫监执法人员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卫监执法人员缺乏医学、法律专业背景,有近半数为退伍安置人员,仅有的几名业务人员,大多学历偏低,业务能力不足,难以应对复杂案件,执法监管水平难以在短期内提高,执法监督的权威不够。执法设备老旧,信息化水平低,仍依赖传统人工检查,影响执法效率和精准性。
3.工作积极性不高。部分执法人员工作进取心不强,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安于现状,依赖思想比较严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应付了事,未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被处罚单位以警告、罚款为主,对问题整改追踪不到位。
4.部门协同效率不高。卫健、公安、市监、环保等部门职能交叉,跨部门数据未实现互联互通,联合执法效率不高,易出现推诿扯皮。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制订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邀请各级相关专家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卫生紧促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并实时组织考核、模拟执法演练,强化实战能力。
2.落实执法保障。面对医疗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技术,将积极跟进、勇于探索、灵活应对,严格依法行政,在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中取得主动权。配齐执法监督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设等执法施设备,推行“阳光执法”,要求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执法文书规范透明,杜绝“人情案”、“选择性执法”。
3.严格督导督办。明确市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责任,执法工作流程及考核标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原则,建立清单式管理,实行台账销号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案件办理、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对执法效果、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将督导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