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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林业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年报
  • 来源:市林业局
  • 作者:市林业局
  • 更新时间: 2025-04-14 08:11
来源:市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5-04-14 08:11
作者:市林业局
武冈市林业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年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精神高屋建瓴,为全面推进“林长制”指明了方向。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中央意见为准则,弄准弄懂弄透了林长制的目标与责任等核心意义。全面落实了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会前学法、“谁执法谁普法”、学法考法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加强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年共组织法治培训5次,培训干部职工348人次,丰富了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增强了执法信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战略思维中的“底线思维”,直面问题,对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完成了各项督查任务。
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一是将我局执法主体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包含负责人、主体类别、委托执法情况、执法区域、执法类别、监督电话、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等。二是及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2起,行政处罚32人次,共办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416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三是在政府网站公示了部门执法人员名单。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送达签字等方式,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文书、影像资料、记录仪管理,充分发挥了执法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三)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根据《武冈市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武冈市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清单中将案情重大复杂、罚款金额较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重大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撤销许可决定等明确为法制审核重点内容,目录清单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凡是达到需集体讨论标准的案件,均严格按要求开展集体讨论,以集体综合意见为准,杜绝个人意见代表最终处罚意见。
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的典型做法、成效
(一)强化部门协作。按照“林长+警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司法实践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依法治林能力,着力形成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合唱”良好局面。把落实林长制和公安执法、乡镇执法及部门执法联合起来,形成了乡镇执法、公安执法、部门执法协调机制,共同研究林业行政执法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对案情比较复杂和重大的林业行政案件,由原来的部门单独办案协调为联合森林公安局共同办案,办案力量进一步得到保障,办案效果明显改善,基本确保执法全覆盖。
(二)建立和检察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对公安机关侦查移送至检察院的涉林刑事案件,根据检察院的检察意见,对相对不诉的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当事人主动纠错,对于主动修复或承担损害生态环境赔偿责任的,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年办结损害生态环境赔偿案件1起。
(三)全面推广柔性执法。制订了《武冈市林业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武冈市林业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符合不予处罚(含首违不罚)、减轻或从轻处罚条件的,对照清单执行到位。全年办理林业不予处罚案件2起、减轻从轻处罚案件15起,免罚金额2.48万元,减轻从轻罚金额41.08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
在法治宣传教育中,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传统的宣传方式较多,创新的宣传手段较少,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但在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宣传方式的创新性方面还存在不足,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还不够高,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 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随着林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增多,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特别是乡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还不能完全承接林业行政执法。需要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新形势下的林业行政执法业务知识。
(三)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完善。
林业法治建设涉及森林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实际工作中,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青少年、林区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二)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林业法治建设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林业法治建设与林长制工作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林长制在林业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武冈市林业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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