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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来源:市城管局
  • 作者:市城管局
  • 更新时间: 2025-04-09 14:54
来源:市城管局 更新时间: 2025-04-09 14:54
作者:市城管局

2024年,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1. 充实领导机构: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执法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制教育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及时安排部署:年初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工作,做到与局党组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1. 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12次,专题讲座5次,集中研讨3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执法人员全面学:制定了详细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4次,培训时长累计达70小时,通过培训考试,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 编制专项清单: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编制了《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清单》更新《武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了综合执法事项范围和执法责任,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在官网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了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和追责依据,明确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局权责清单中现有行政权力事项118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处罚86项、行政强制措施4项、行政监督检查8、其他行政权利5项

3. 完善规范性文件:印发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防范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办案制度》武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不超越法定权限提供了制度依据。

4.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我局起草或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2024年,共对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城管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将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审内容,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2024年,共对6件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城市管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

2.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湖南恒银师事务所刘怡高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大幅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质效。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论证9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2条。

(五)深化“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1. 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窗口、执法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完成了2024年行政执法年报的统计及公示,开展了对执法单位落实执法公示的监督,对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要求其整改。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59件,其中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简易程序案件10件,窨井设施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简易程序3件,一般程序案件立案46件,结案46件,累计罚款总额:227900元。行政检查98起,其中燃气安全专项检查16起,市容渣土行政检查16起,市政30起,园林绿化11起,排水2起,其他23起;其中做出行政处罚59起,行政指导8起,行政责令整改13起,未发现问题18起。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结果“七个工作日”及时录入信用中国(湖南邵阳)平台湖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信息填报系统进行公示,“双公示”信息合规率100%。

2.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案卷评查、法制审核等工作,加强对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进行了整改。目前,我局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30台,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全覆盖。

3.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严格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明确了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督促案件承办单位对法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4年,共对12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提出审核意见9条,有效避免了执法错误和执法风险。

(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1. 开展案卷评查:针对我局2024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3次,评查采取案件承办单位自查与上级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点评,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有效提高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

2. 组织线上旁听:为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收集整理了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例,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线上旁听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年共组织线上旁听活动3次,参与人数达15人次。

3. 推行涉企柔性执法:

一是行政许可方面: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部分行政事项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办理。实行审批期限承诺制,审批期限压缩率达80%以上。坚持让企业“少跑腿”,企业行政许可在政务服务窗口“一次性办理原则”。

二是行政处罚方面:对涉嫌企业推行行政执法柔性执法制度,开展“首违不罚”制度,让柔性执法有温度,对多次涉嫌违法企业推行行政执法“张清单”免罚、减罚、轻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2024年,共对2家企业实行了“首违不罚”,对3家企业给予了从轻或减轻处罚。

(七)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 制定普法计划:年初制定了《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2. 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3. 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案例等内容,提高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与社区、企业、学校建立长期的法治宣传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年共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信息5条,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6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

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执法要求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律法规、新政策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水平参差不齐,执法规范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普法宣传方式还比较单一,创新性不足,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不高,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

(四)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虽然建立了一系列执法监督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监督不到位、考核不严格等问题。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法治素养

1.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3.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二)持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1. 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机构职能的调整,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权力运行合法、规范、透明。

2.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公正、文明。

(三)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1. 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拓宽公示渠道,丰富公示内容,提高执法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力度,规范执法记录的制作、管理和使用,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提高法制审核质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对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及时纠正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柔性执法

1.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实施。

2. 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完善“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制度,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对企业违法行为实行分类处置、宽严相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和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五)持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 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法治文化阵地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加强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法律法规的内涵和适用范围,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3. 强化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武冈作出更大的贡献。

武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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