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武冈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
武冈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做好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政办明电〔2018〕38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2月底,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大排查大整治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坚持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相结合、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相结合。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用油、小作坊白酒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2.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
3.病死畜禽及肉制品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4.保健食品、食用盐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二)药品安全方面
1.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医用氧等药品生产中的安全风险隐患;
2.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委托配送储存、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店等药品经营中的安全风险隐患;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4.化妆品生产经营中假冒伪劣等问题。
(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1.建材、食品加工、医疗卫生等行业领域使用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安全风险隐患;
2.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隐患;
3.电站锅炉及其所属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油气输送管道和燃气管道,气体充装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做好电取暖器具、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负总责,抓好统筹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力参与,按职责依法开展工作。
市食药工质局:综合管理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负责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及事故调查处理信息。
市教科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小学生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卫计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负责各类医院、卫生院、疾病防治机构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做好医用高压氧舱、消毒柜等医用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市经信局:负责食品行业管理工作,推进食品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支持、指导物联网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的推广应用。
市发改局:负责对食品工业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积极帮助争取国家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负责能源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发电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和水产品养殖、屠宰环节的监管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畜禽和水产品检验检测,负责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畜禽和水产品实施召回。
市文体广新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报道,组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科学知识,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客观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市城管局:规范管理早市、夜市食品经营户,依法查处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场所违规摆摊设点经营食品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活动,配合调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故,维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查处妨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
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协调和督促市政公用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
市国资办: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及使用风险评价。
市旅游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旅游酒店、旅行社)等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宣传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及有关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2月)
成立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1.企业自查自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对各环节、各部位、各岗位全面排查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预案等,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管部门。
2.部门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我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分级分类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改无死角、全覆盖。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月)
1.分类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分类整治、对账销号,做到“五个到位”,即:情节轻微违规行为,责令限时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正到位;一般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跟踪督促整改到位;严重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严查重处到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到位;风险顽疾和难以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严管严控到位。
2.联合执法。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
3.强化警示。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关闭取缔一批制假售假严重违法企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做到“四查四看”,即:查监管主体,看排查是否全部覆盖;查任务要求,看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全面排查;查风险清单,看重点问题是否整改落实;查办案记录,看案件线索是否依法查办,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要跟踪复查。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毛政豪任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光宇、市政府办苏剑明任副组长,市教科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发改局、市政府应急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药工质局。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创新方式,综合施策,充分履职履责。市食药工质局要加强统筹调度、沟通联络和信息通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推进安全风险隐患联查、联防、联控。市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整治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有关舆情。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好12315、12365、12331等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综合。每半月要向邵阳市报送工作进度、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统计报表等信息,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建军,电话:0739-4221683,传真:0739-4283666,电子邮箱:598993411@qq.com)
附件: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企业自查 |
监督检查 |
急患整治 |
案件查办 |
宣传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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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家) |
自查安全风险隐患(条) |
隐患整改落实企业(条) |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企业/单位 (家次) |
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条) |
责令整改企业(家次) |
完成风隐患整 治 (条) |
取缔关停制假售假窝点(家) |
立案查办(件) |
罚款 金额 (万元) |
移送刑事处罚案件(件) |
移送刑事处理人数(人) |
挂牌督办案件(起) |
新闻媒体报道(篇) |
曝光违法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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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食品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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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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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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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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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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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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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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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种 设 备 |
公众聚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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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开门式 压力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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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锅炉及其 所属压力容器 与压力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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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输送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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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商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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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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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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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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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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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数据为累计数,每半月报送一次,请各有关部门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此表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送邵阳市;3.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填写内容此表不够,请另附材料说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