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活动,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组织各地进行申请审查和补贴资金发放。省市联动开展“惠购湘车”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引导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叠加购车优惠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设置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机动车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加强对上路行驶车辆合规性检查,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及非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导车主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
持续落实好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的便利措施,进一步优化二手车跨地区登记管理,破除各类隐形障碍。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平台,确保新能源二手车电池性能和安全。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价格、重要配置等内容,促进二手车放心买卖、诚信经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水平,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生产企业申请临时出口许可,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市州联合平台、企业针对消费者购买二手车发放消费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景
鼓励汽车保有量大的市州争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构建统一高效、绿色循环的汽车流通消费大市场。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停车位供给,指导各地提高小区、街区等车位配建比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用,引导提升二手车领域诚信建设。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汽车维修、改装、租赁及文化赛事等业务,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带动力的汽车后市场项目。(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能源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汽车促消费火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