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我市召开公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在12月30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取消的公务车全部封存。改革后,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仅保留166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玉祥,市人大副主任王光宇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保留和取消公务用车的具体范围,以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时间和标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市将执行处级1040元/月、正科级650元/月、副科级600元/月、科员550元/月、科员以下500元/月的补贴标准。全市只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38辆,机要通信、应急车、综合执法车28辆,并统一喷涂标识,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督查。其他所有参加公车改革单位超配和已有的公务车将全部取消,并在12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封存,再由财政部门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
周玉祥要求,全市上下从“打造廉洁型机关、建设节约型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武冈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妥善安置好司勤人员、妥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妥善管理好保留车辆,妥善处理好现有公务车辆。公车改革后,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公车改革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加强绩效考核,杜绝“没车不办公”等“懒政”行为,全面完成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