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市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现状及需求情况,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快解决快速城镇化带来的住房新问题,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现就2014年度在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11、2012、2013年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本年度不需要再申请。
1、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2、非武冈市城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无房或自有私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
2、申请人在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在我市持续就业时间不得低于2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用工合同。
三、需提交资料
(1)、申请人及其在我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由用人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
(3)、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家庭住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劳动合同复印件,由用人单位盖章并签证复印属实。
(5)、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四、填报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时间:
2、地点: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就业单位或市房产局领取《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与相关资料一并交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就业单位,再由社区或就业单位交市房产局。
3、所有提交资料必须用标准A4纸复印或书写。
4、《武冈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复印有效,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武冈市房产政务信息网http://www.wgfc.com.cn/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打印。
特此通告。
武冈市房产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