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武冈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
近几年,我市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把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口,按照“积极稳妥,依法依规,规范程序,公平自愿,收益安全,长期合作”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但是目前流转程序还是不够完全规范,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亲戚、邻居之间多为私下口头协议,虽然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但农户进场交易很少,签订书面合同的更少且多不规范。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稳定性差,不便于管理,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而且也为不必要的土地纠纷留下了隐患。同时,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承包方积极性不高,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粗放经营,收入减少。故出台《武冈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流转程序,引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流转,保障各方权益,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制定该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武冈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本办法主要依据新出台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1号)制定,具体明确市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本乡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三、如何取得《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
凡在市域内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登记,市人民政府核准,确认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或大户依法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产权交易中心颁发《武冈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以下简称“经营权证”)。经营权证颁证工作实行自愿申请、权属合法、整体颁证、公开公正的原则。
四、越来越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如何确保防止土地“非粮化”和“非农化”?
根据办法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市农业农村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审查审核通过的,受让主体与承包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