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函〔2011〕97号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
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省邵驻武各单位:
现将《武冈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发(共印150份)
武冈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民用建筑节能统计工作制度,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用建筑能耗和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62号)精神、《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实施方案> 的通知》(市政办函〔2011〕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要求,针对不同类型民用建筑的能耗特点,建立全面统计、抽样统计相结合的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体系,实行民用建筑能耗信息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快速健康发展,从而不断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武冈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贤钦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政府办副主任苏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统计范围:市区范围内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直机关单位和省邵驻武单位办公建筑和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
(二)统计内容:建筑物详细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筑面积、类型、层数、供热(供冷)方式和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常规能源的消耗量等信息。
(三)统计方法:
1、电耗数据: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得数据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建筑物的电耗。
2、煤耗数据:采取逐户统计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整栋建筑物的煤耗数据。
3、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能耗数据:对天然气和集中管道供应的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由煤气公司提供或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建筑物的能耗。对分户购买的罐装气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整栋建筑物的能耗。
(四)统计时限:2011年9月28日前完成2010年度(1-12月份)各类统计信息数据的报送;以后各类建筑统计信息数据的报送时间和频率按上级部门要求,分年报和两年报进行报送。
(五)统计方式:全市民用建筑能耗和信息统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其中市直机关单位和省邵驻武单位办公建筑信息由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统计汇总;市本级大型公共建筑信息由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汇总。以上统计信息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同时报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和省邵驻武单位办公建筑的调查统计,对各部门单位的调查统计工作进行督查。
(三)市经信局负责市本级工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的调查统计。
(四)市教育局负责市本级学校等教育建筑的调查统计(武冈一中、武冈二中、武冈三中、武冈十中、武冈师范、展辉国际实验学校等学校负责本单位建筑节能信息的调查统计,由市教育局汇总)。
(五)市农业局负责市本级农业企业非生产性大型公共建筑的调查统计。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本级车站等交通运输建筑的调查统计。
(七)市商务局负责市本级商场、商务写字楼等商业建筑的调查统计。
(八)市文体局、市广电局负责市本级文化体育建筑(包括独立的娱乐场所)的调查统计。
(九)市卫生局负责市本级医疗卫生建筑的调查统计。
(十)市旅游局负责城区宾馆酒店(包括娱乐场所)等旅游建筑的调查统计。
(十一)市房产局负责城区已进行产权登记、实施物业管理的其它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调查统计,为各单位提供建筑相关信息。
(十二)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负责为调查统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各调查单位提供民用建筑相关信息数据;负责本系统市本级大型公共建筑的调查统计。
(十三)电力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二水厂负责为各调查统计单位提供相关数据。
(十四)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民用建筑能耗调查统计专项资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十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开展民用建筑节能相关督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2011年调查统计工作从9月2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人员培训。9月20日,对参加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动员、培训。
(二)第二阶段:基本情况普查及数据收集。9月21日至28日,对调查对象进行“拉网式”普查,完成“建筑基本信息表”、“能耗统计表”的填报。
(三)第三阶段:汇总复核分析。9月28日至9月3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回收的表格进行数据审查和复核;完成对全部调查数据的汇总评审及分析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数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上报邵阳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科和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等调查统计对象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调查统计所需资料,不得迟报、拒报。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尽快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并于9月20日前将名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欧小勇;联系电话:15115963777;传真:4269510。
(三)相关报表(含电子报表,报表可在武冈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由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后于9月28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今后,相关报表由各填报单位在每年3月20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城镇民用建筑基本信息统计基层表
附件2:城镇民用建筑能耗信息统计基层表
附件3: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统计基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