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GDR-2012-01008
武政办发〔2012〕9号
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冈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安)管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省邵驻武各有关单位:
《武冈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安)管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武冈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安)管理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决定在我市开展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480个行政村、21个社区(居委会)。应设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1个,已设卫生室(站)472个,空白村站29个,其中一室一人的有345个,一室二人的有119个,一室多人的有10个。共有注册乡村医生611人,其中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有5人,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有45人,获得乡村医生资格的有561人。乡村医生中年龄60岁(不含60岁)以上的有99人,51-60岁的有132人,36-50岁的有323人,20-35岁的有57人;女性乡村医生有98人,男性乡村医生有513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实现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广大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确保农村医疗卫生三级服务网络更加牢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安)管理员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联系领导任政委,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
四、聘请方式
由村委会集体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定1名乡村医生(原则上为村卫生室的法人代表)。
五、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月24日至3月31日)。摸清我市乡村医生底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测算补助经费,召开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召开全市动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安排,确定纳入聘任管理的乡村医生名单,与乡村医生、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督查。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补助经费,总结经验。
六、乡村医生职责和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大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采取坐诊和巡诊相结合的形式,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
4.负责本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收集、报告和技术指导;
5.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的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与质量;
6.协助村委会开展新农合筹资、调处社会矛盾和居民纠纷。
(二)工作待遇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财政等多渠道予以补偿。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行政村为单位,政府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按人均2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20%(人均5元)给予补助。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进行支付。对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我市新农合支付标准暂定为:按照诊疗每人次5元的标准支付,并根据政策适时调整。
3.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市将按中央、省、邵阳市财政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定额补助,对被聘请的管理员,由市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
七、考核办法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与考核细则。年初,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室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工作的督查。年终,由卫生行政部门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公布,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对考核合格的,财政补助经费全额拨付;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按比例核减补助经费;对工作屡推不动的予以调整。
附: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聘请乡村医生担任村级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姚鹏飞 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
组 长:毛学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小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汉斌 市政协副主席
朱爱媛 市委正处职级干部
兰方云 市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成 员:何德科 市委办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谭立生 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丽芳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
黄 青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主任
邓联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殷绪成 市财政局局长
宁跃辉 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张永华 市卫生局局长
戴小平 市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永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小成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