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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文件名称: 机构设置
索引号: 4305810010/2023-00515  
公开目录: 内设机构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3-05-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5-18 有效期: 永久
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加挂行政审批服务股牌子)。承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组织和参与重大调研及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负责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史志编纂、网站管理、媒体宣传、舆情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绩效考核及12345热线等工作;负责会议、重要活动及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文明创建和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各类保险基金政策核实、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局属单位党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由人社部门归口承办的住房建设类职称、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资格管理及继续教育和建设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工作;负责建整扶贫工作;负责群团组织的管理;参与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考勤;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审查和核准、备案服务项目的受理、咨询和查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组织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参与受理项目的实质性审查、现场踏勘、监督核查和许可听证,协助和联络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矛盾;负责或协助集中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商品房预售、公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收费。
(二)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资金计划与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组织直管项目的预(决)算审查;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行政性收费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其他专项资金征收和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行业统计汇总;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及群团组织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各类保险基金的征收及缴纳;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
(三)政策法规股(加挂应急办牌子)。负责组织、审核、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配合相关涉诉部门参与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合同事前合法性的审查;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指导系统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招投标、建造师管理及人防等类别行政权力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稽查,组织或参与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稽查,受理物业管理职责外的投诉。
负责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综合治理稳定工作计划和部署,并监督实施、督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局系统综治稳定工作;排查协调处理不稳定因素;参与组织协调、监督处理各类矛盾;负责城市防洪等应急事件处理。
(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股(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全市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的安排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负责市区私房落实政策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监督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承担市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划制度;拟订房地产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住宅产业化、资本金监管、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评估、房屋中介、住宅建设、房屋面积、白蚁防治的规章制度、资质标准并监督落实;负责房屋交易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租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培育、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拟订全市物业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定;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监督指导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全市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对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进行确认。
(五)建筑业和质量安全管理股(加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牌子)。贯彻、执行建筑业的法规和政策,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预搅拌混凝土专业布点规划管理;组织、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负责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含预搅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管理;牵头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负责建设行业不良记录汇总上报;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宣贯、制定和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重要设备采购及物业管理服务等招投标活动备案和现场监管;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规范及建设工程市场交易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建设行业信用评价。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负责竣工结算备案。
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三类人员”的考核和审核上报;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环境保护;负责监管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建设工程质量、预搅拌混凝土(砂浆)质量、装配式预制构件质量、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检测、造价、监理、预搅拌混凝土企业人员注册和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参与或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市属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
制定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政策,负责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等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人防、消防“多图联审”“多审合一”技术审查和备案;负责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和设计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注册执业申报工作;负责深基坑、高挡墙和边坡支护工程技术审查和指导;负责建筑抗震设计和建筑防雷设计审查;负责特定工程项目的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拟订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科技和民用及公用建筑节能管理;参与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研和技改项目的初审或审查报批;负责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和装配式建筑的开发利用;负责建筑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
(六)城乡建设管理股(加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规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并参与并联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移交工作;参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查;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起草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阶段性目标、年度计划、考核指标,按照有关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城(村、镇)、重点镇、特色镇、美丽乡镇(村)、宜居村庄、中心镇、传统村落等的审查报批;指导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农村工匠培训、农村厕所“革命”;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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