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拟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
2、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负责组织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中心区和主要街道的街景规划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批;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各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乡镇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和报批;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指导各乡镇处理重大违法建设活动。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及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维护管理各类测量标志。
7、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规划局部门本级。本局共有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现实有在岗人数21人,退休人员七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三公经费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收支总表等.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各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 363.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18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9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6万元。上年结转50万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363.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63.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363.4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3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3万元,项目支出22.4万元。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2017年年初规划局的项目支出预算数尚未统计,由政府召开办公会随时追加。
五、其他重要的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 万元,上升 %,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零,因公出国(境)费为零,2017年“三公”预算较2016年减少 万元,主要是取消公务车购置及运营费,同时节约了公务接待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规划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2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