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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输出表
  • 来源: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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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08-17 10:26
来源:市规划局 更新时间: 2018-08-17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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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情况、预算绩效情况

八、名字解释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8张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管理规定。拟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规章、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的行政技术规定。

  2、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论证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负责组织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含各行业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按授权审批详细规划;负责城市设计及中心区和主要街道的街景规划设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建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负责建设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批;负责各类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负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各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乡镇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和报批;负责全市城镇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和协调;指导各乡镇处理重大违法建设活动。

  6、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设计、勘察测量工作及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开展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工作,维护管理各类测量标志。

  7、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冈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单位,位于武冈市吴强北路4号。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为局本级预算。

   单位机构设人秘股、管理股、法规股、二级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规划设计室。

   武冈市规划局行政编制16人。年末实有人数27人(不含设计室人员),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6人。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三公经费预算表.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收支总表等.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各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 993.16万元,比上年363.4万元增加173.3%,其中:基本经费拨款 342.6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6万元。上年结转523万,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1.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993.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3.3%,其中:基本支出314.16万元.项目支出679万元

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收支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11万元,比上年3万元增加3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

     增加的原因是由于项目经费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372.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初预算数为  314.16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计314.16万元。

  (二)项目支出67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机关运营经费104.5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38万元,无公务车、无单项资产50万以上的资产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

宿费等支出。

 

  武冈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7.1

 附件:武冈市规划局2018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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