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冈市公安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人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武冈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市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组织、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5)、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6)、管理市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7)、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8)、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9)、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1)、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3)、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14)、负责下属看守所、拘留所和乡镇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5)、组织实施全市各类重要安全警卫、禁毒、缉毒和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6)、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传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奖惩、优抚和教育培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后勤保障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武冈市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16个: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工会、纪委督察大队(信访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拘留所、看守所;设立派出所18个:水西门派出所、迎春亭派出所、法相岩派出所、辕门口派出所、邓元泰派出所、湾头派出所、荆竹铺派出所、马坪派出所、稠树塘派出所、晏田派出所、秦桥派出所、邓家铺派出所、水浸坪派出所、双牌派出所、龙溪派出所、文坪派出所、大甸派出所、司马冲派出所。
核定编制人数365人,其中行政编制365人。2023年实有人数431人,其中在职在岗人员285人,离退休人员132人,单位负担遗属人数1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冈市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777.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7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78.92万元,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以及非税收入纳入本部门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777.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44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78.92万元,主要是上级财政补助以及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本部门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777.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445.44万元,占96.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11万元,占3.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5113.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664.2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2166.4万元,主要是用于辅警专项经费;按项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662万元,主要用于国保特费、反恐经费、移动警务平台运行经费、路灯管理所电费、警犬专项经费、反电诈专项经费、实有人口管理专项经费、妇女卫生费、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装备经费、看守所、拘留所人犯生活费及押解工作经费和临时人员工资等方面;资本性支出1835.88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围栏、Y库建设、信息化建设、刑侦电子物证及视频侦查室、雪亮工程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9.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严格审批,减少14.00万元。武冈市公安局将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预算,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221.25万元(其中,办公费50.00万元,印刷费20.00万元,水费10.00万元,电费100.00万元,物业管理费22.00万元,差旅费120.00万元,维修费30.00万元,培训费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劳务费30.00万元,工会经费28.60万元,福利费96.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20万元),由于武冈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比上年减少3.83万元,下降0.31%。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15.00万元,拟开展无人机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无人机培训相关支出;拟开展警衔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警衔培训相关支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35.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835.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077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26万元,项目支出5664.2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