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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 来源:武冈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2-04-24 09:16
来源:武冈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更新时间: 2022-04-24 09:16
作者:武冈市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持续高位流行,我省疫情多发频发,我市疫情风险陡增,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全面规范全市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经营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全市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对进入人员必须落实“一扫一戴五查一登记”,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标语;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重要药品销售管理。

全市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加强对退烧类、感冒类、止咳类、消炎类等药品的销售管理,对购买退烧类、感冒类、止咳类、消炎类等药物的人员要严格实施实名登记,同时认真询问近14天以来的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并如实登记,及时向市监局、当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见附表)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各乡镇(街道)对报告信息要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管理。

三、规范流行病学调查。

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病人,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病人,按照首诊负责制的要求,必须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立即转至临时观察点并按程序登记报告再闭环转运转诊,不得让患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转诊。

四、规范医疗废物和垃圾处置。

全市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和垃圾处置工作。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全市各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切实加强从业管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测温、查两码,加强发热、呼吸道症状员工管理,并建立健康台账,一旦发现员工异常立即停止上岗,并及时就医。从业人员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间必须穿好工作服、正确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六、严肃督查问责。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督查督导力度,对不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对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武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422

武冈市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办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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