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商务局 武冈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 来源:市商务局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1-12-06 15:59
来源: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 2021-12-06 15:59
作者:武冈市

各电商企业、有关电商经营者:

根据《武冈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办法(暂行)》(武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在武冈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各类网店以及支持我市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和个人。

二、奖补内容和标准

依据《武冈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办法(暂行)》(武政办发[2019]2号)文件的扶持内容和标准进行奖励:

(一)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在我市注册且实际运营1年以上、拥有5人以上运营管理团队、注册用户数1万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运营3年以上的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100万元的及其他年服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支撑规模以上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5.企业用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件、企业缴纳社保凭证、工资发放银行凭证;注册用户数1万户以上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有效证明材料及平台截图。

6.对运营3年以上的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的支撑规模以上电商企业,还需提供本年度银行资金流水账单及其他年服务收入银行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对纳入湖南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并且按时上报数据的企业每年奖励2000元;对认定为省级数字电子商务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经湖南省商务厅认定为省级数字电子商务企业的公示文件;按时填报湖南省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数据报表网上查询记录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支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对通过B2CC2C电商平台实现网络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B2B电商平台实现网络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年度(指2020121日起至20211130日止,下同)电商平台网络销售真实数据及后台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支持销售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对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本地标准化生产的农副产品线上成交额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以上;非标准化生产的农副产品线上成交额首次达到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年度电商平台网络销售农副产品真实数据及后台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五)支持农产品体验店建设。对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特定区域建设我市特色产品于一体的实体体验馆和体验店,承担我市特色产品展示任务的,按开馆实际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5.农产品实体体验店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场馆内外照片、实际投入资金清单凭证、线上平台截图、交易订单、银行流水账单等有效证明材料。

(六)支持开设电商特色武冈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委托,在知名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特色武冈馆”的运营主体,第一年按开馆实际费用总额的15%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次年起,根据特色武冈馆的交易额、美誉度和流量指标,每年给予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运营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4.在知名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开设的“特色武冈馆”平台网址、后台截图、实际投入资金清单凭证、市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批复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首次加入认定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首次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外贸转型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入网费和建网费奖励;对通过跨境贸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万美元、20万美元、5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5.企业加入认定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创建电子商务网站的网址、平台截图;本年度平台销售数据及后台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八)支持电商服务站(网店)发展。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货代购代销、快递代收代发、网货供需信息收集等服务的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对于电商服务站点下行金额月均达到2000元以上,站长上行金额月均达到1000元(或农产品上行快递单量月平均达到100件)以上、智慧乡村管理系统签到及数据填报以及站点服务等情况综合评比,给予每个电商服务站点10003000元奖补。对于下行金额月均达到8000元以上,站长上行金额月均达到4000元(或农产品上行快递单量月平均达到400件)以上的示范电商服务站点给予不超过1万元奖补。对网销本地农特产品的网店,年交易额达50万元以上的网店,给予每个网店不超过1万元奖励。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申报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申报由本人签名);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年度电商平台网销交易额后台数据截图;

5.电商服务站点还需要提供代购代销明细或后台截图、快递代收代发数量(提供驿收发系统后台截图)、智慧乡村服务系统签到及数据填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支持电商协会建设。对电商协会开展电商学习、电商培训、宣传推广、协会活动等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由武冈市电子商务协会填报的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2020年度下拨的电商协会经费补贴开支凭证复印件;

3.出具由武冈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奖补资金只能合理用于协会开展公共活动、电商宣传推广、电商学习和免费类电商培训,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使用资金,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等部门监督。

(十)支持疫情防控及保供物流补贴。电商企业根据武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通过线上订单将商品直接配送到村(社区),线上订单配送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疫情防控物资补贴及保供配送物流补贴。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5.今年通过电商平台配送到村(社区)的订单清单,电子商务交易额后台数据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电商企业与本地生产加工企业、农村合作社、种养基地或脱贫户签订产销对接合作协议,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合作协议农特产品,年网销交易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20211-11月份财务报表;

5.产销对接合作协议复印件,电商平台上架商品截图、交易订单及后台数据截图,以及供货方提供的商品名称、数量、交易金额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二)支持“数商兴农”专项行动。加强数商人才引进和培训,支持我市培训机构从事数商人才培训。当年培训的直播人才、电子商务技能人才与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月平均电商销售额不少于2000元,经市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认定的培训人数,对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

申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经年检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数商培训活动的总结材料;

5.数商技能培训通知、签到表(含学员身份证、联系方式)。

6.培训现场照片及培训转化证明材料(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电商销售额后台截图)。

三、奖补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如实申报,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提供的申报资料联合组织现场核查后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分单个项目类别填写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类别的,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可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商务局电商办(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18573918746),一份报市财政局外经股(联系人:周飞跃,联系电话1397394671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2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参照同一补助考核依据的项目,各项奖励政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奖补一项,不重复进行奖补。

3.奖励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企业和个人不依法规范经营,发生侵权、欺诈、商业贿赂、重大安全生产与环保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事件,不得享受补助奖励。

4.申报企业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违法违规套取奖补资金行为,依法追回奖补资金,三年之内不得申报该类资金补助。

5.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接受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武冈市商务局            武冈市财政局

                                  2021123

附件:

武冈市202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

申请补助类别

申请补助金额(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简介:

申报项目简介(含申请理由及申请条件符合情况):

注:申报单位为个人的,单位简介一栏不需填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武冈市人民政府   
主办: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武冈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联系方式:0739-4228019   网站地图
湘ICP备13005897号   公安备案编号:湘公网安备43058102000008号   网站标识码:4305810010
|
12345-5
武冈市市民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