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我市畜牧水产局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34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临河14个规模养殖场退养工作 |
整改目标 |
临河14个规模养殖场完成退养工作,功能性设施完成拆除 |
整改措施 |
(1)落实措施,强化管理。武冈市人民政府将落实邵阳市委员会督办令工作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临河的1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退出工作,对在搬迁或拆除过程中有实际困难的,可以与领导小组协商适当延长退养时间,逾期不搬迁或拆除的,先做思想工作,做不通的,逐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停水停电断路,对顽固拒绝不搬迁或拆除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齐抓共管严格执法。 (3)环保部门负责对临河的1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查处养殖场污染案件。督促规模养殖场,必须在2018年8月底进行撒迁或拆除,逾期不搬迁或拆除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整改成效 |
2018年10月底临河14个规模养殖场已经退养,养殖设施已经完成拆除,2019年2月3日14个规模养殖场退养补偿资金576.9346万元发放到位。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武冈市畜牧水产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畜牧水产局
联系地址:畜牧水产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4239958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