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18〕52号)要求,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承办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4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砖瓦行业污染控制有待加强 |
整改目标 |
加强烧制砖瓦行业污染排放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
整改措施 |
进一步加强烧制砖瓦行业综合整治,烧制砖瓦厂必须配套建设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原料、燃料要密闭储存,粉碎加工要采取有效防风抑尘、降尘等措施。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
整改成效 |
1.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市辖区内的砖瓦企业均配套建设了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原料、燃料堆放及粉碎加工车间均进行了围挡,并采取了降尘等措施。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6月30日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4221168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