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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文件名称: 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统一登记号: WGDR-2022-00008
索引号: 4305810010/2022-69830 发文编号: 武政函〔2022〕6号
公开目录: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武冈市
发文日期: 2022-04-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4-15 有效期: 2027-04-1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渔业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重点水域实施禁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武冈市辖区内赧水河段及其主要支流。

、禁止事项: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禁止未经批准的渔船、排筏、橡皮艇、快艇等涉渔设施在禁渔水域停泊、航行禁止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捕设备、迷魂阵、拦江网、地笼等禁用渔具禁止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禁止非法销售、经营野生鱼类禁止向天然水域投放外来物种、杂交种等水生生物。

、违反禁渔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以及渔具、船舶等捕鱼设施,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船舶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以暴力威胁、伤害执法人员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禁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非法捕捞、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0739-4221016; 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9-4221683) 。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武政函2021〕5号)文件规定自行废止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224月15

武冈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名称

举报电话

湾头桥镇

4531001

水浸坪乡

4420173

邓元泰镇

4500231

邓家铺镇

4480049

文坪镇

4591001

双牌镇

4430001

龙溪镇

4561313

稠树塘镇

4451001

司马冲镇

4300318

秦桥镇

4400005

大甸镇

4320118

辕门口街道

4220292

荆竹铺镇

4361001

迎春亭街道

4330001

马坪乡

4380002

法相岩街道

4291227

晏田乡

4410001

水西门街道

4310001


文件下载:《武冈市人民政府禁渔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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