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 来源: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作者: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更新时间: 2022-04-28 09:49
来源: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更新时间: 2022-04-28 09:49
作者: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邵阳市二中心一枢纽、沪昆百里工业走廊建设精神,武冈市“五好”园区建设要求,推进园区企业向着产业集聚、转型升级、品牌创造、创新发展迈进,促进园区三生融合、三态发展,结合《武冈市创建五好园区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关于2021年武冈市经开区支持和引导企业项目发展的100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专项及支持方向

园区范围内工业企业、纳入园区统计的工业企业,为园区产业链服务的配套企业,在建的省邵武重点项目。

二、使用办法

(一)实施税收奖补

1.年内实交税金上千万元的企业,财政每年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具体为:纳税1000-1300万元的,奖补10万元,纳税1301-1700万元的,奖补15万元,纳税1700万以上的,奖补20万元。

2.园区“一主一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交税金排名前十的企业,奖励5-20万元。可与第一条重复享受。

3.近两年实交税金在50万以上的,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电子机械智能制造类中小型企业。可每年给予5-10万元的扶持资金。

4.近两年实交税金在10万以上的传统卤制食品类中小型企业,从扶持企业的角度来考虑,可每年给予5-10万元的扶持资金。

5.年内为纳税大户企业提供物流仓储、科研技术支持、用工招工、教育培育、信息支撑等服务的企业,可参照纳税大户的标准同等享受政策。

以上五项,以税务局提供的实交税金为准。

(二)推动做大做强

5.对当年申报规模企业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补,对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对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行统计工作补贴,每个企业的统计员补贴200元/月的工作经费。以上两项以统计局和科工信局的数据为准。

6.对已投产的老企业努力提质扩产能,新建厂房或购置生产线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

7.年内创建有研发中心、科研平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中心、技术共享中心的企业。或通过上述平台,年内实现技术突破的,可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研发扶持资金。

8.解决就业300名以上的企业,根据就业人数的多少,每年相应给予5万-10万元的就业补贴扶持资金。年内新增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的,给予5-10万元的就业补贴。

9.在兴建扶贫工厂、助力脱贫攻坚领域和乡村振兴领域中有突出成绩的,适当给予奖励。

10.为推动传统产业发展,对园区内豆制品企业、卤菜加工生产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品牌推广、技术更新、增产扩产升级改造等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三)加快项目招商和产业聚集

11.列入武冈市及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取得良好进展,给予一次性5万-10万元奖励。对完成市政府项目推进要求,如期实现重大项目投产的,可给予一次性5万-10万元奖励,对企业自主扩产增产,扩建二期或生产线,达成投资进度的,参照执行。

12.对于承接湘南湘西产业转移的重大招商项目以及其他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的项目、有成长前景的扩建项目,总投资规模超过10亿元以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适当一次性项目推动扶持,原则上一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可在项目启动时支付。

13.对于新引进的先进制造项目、特色食品企业以及围绕此二类企业的配套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适当一次性项目推动扶持,原则上一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可在项目启动时支付。

(四)加快五好园区创建,推进园区综合治理

在园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用工就业、扶贫攻坚、党建卫生以及其他园区安排的工作中,积极完成任务,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有优秀表现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5-10万元扶持。

三、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由经开区产业发展科会同财务科收集相关企业资料,并提交园区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名单确定后,由财务科负责与企业对接,办理相关拨付手续,并完成与市财政的结算。

2.拓宽扶持广度。对于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中的多个条件的企业,除有特珠规定的以外,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只奖补一项政策。

四、工作保障

1、成立经开区工业发展资金使用工作小组

长:谢一之

员:刘建国(常务)曹修凡段远林戴微波

2、加强资金的事前事后监管。一是严审企业的资质,看法人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企业是否在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上有重大隐患,是否完全符合方案的要求,资金流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合法使用。二是强化资金的去向,确保资金流入企业对公户头,并切实用于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五、申报条件

1、在园区注册或纳入园区统计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征信系统黑名单企业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企业同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项。

5、企业在近2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企业法人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向经开区申请工业发展资金的报告。

2、经年检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021年经开区工业发展资金分配方案

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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