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该办法是对2021年8月27日市政府办出台的办法修订,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工业发展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落地见效。
二、政策依据
1.原武政办发[2021]4号《武冈市工业园区工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2.湘商投资[2021]1号《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武冈市工业园区工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分总体要求;支持范围、条件和方式;支持标准;资金申报与审查;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管以及附则六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工业发展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招商引资效率,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振兴武冈实体经济,根据国家、省、邵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文件精神和我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是支持范围、条件和方式。工业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一主一特类项目,新兴优势产业类项目,重大产业类项目,鼓励类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
三是支持标准。对自建厂房项目和符合“三高四新”战略发展方向的企业到我市投资企业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支持标准。
四是资金申报与审查。工业发展资金的申报应遵循申报阶段、评审阶段、公示阶段、资金拨付阶段共四个流程。
五是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与监管。
六是附则。本办法由武冈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武冈市工业园区工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武政办发〔2021〕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