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及目的
1、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长久性。饮用水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威溪饮用水源地是武冈城乡供水一体化主要的供水水源地,随着武冈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以及城区人口的剧增,对水的要求越来越大的同时,对水的污染防治也越来越重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和基本需求。
2、进一明确执法监督监管职能。明确库区全面禁钓、禁游,违者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垂钓工具并处相应处罚。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
4、国家环保部等五部委《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6、结合武冈人民政府(武政通字[2008]17号和武政函[2017]39号)相继发布了2次《关于加强威溪水库水源地保护的通告》进行修编。
三、主要内容
《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威溪水库水源保护的通告》共三条。
1、本通告明确了禁止在威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2、本通告明确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或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大坝内外坡放牧;禁止非法捕捞;禁止从事餐饮、游船、爆破、打井、采石、取土、养殖、游泳、垂钓等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
3、本通告明确了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罚措施及处罚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