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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武冈市房票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 来源:武冈市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5-07-20 09:59
来源:武冈市 更新时间: 2025-07-20 09:59
作者:武冈市

为全面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渠道,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拟定了《武冈市房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说明

一是解决征拆安置难题的需要。引入市场新建商品房用于安置,将原有迁建安置所需的房屋转化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征拆安置户,有效解决了征拆安置周期长、难度大、资金紧、推进慢等突出问题,加速了安置进程。

二是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需要。 “房票”安置模式提高了补助标准,实行了房企让利等优惠政策,引导被征收群众主动选择使用“房票”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将有效活跃房地产市场,加大商品房去库存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三是保障征拆安置户合法权益的需要。该办法“房票”安置模式通过提高置换比例、房企让利等优惠政策,提高了补偿金额,将有效保障征拆安置户的居住生活水平不降低。

、文件主要内容框架与特点

武冈市房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全文共分为五章,共十二条。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房票适用范围:(一)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已签订《征拆补偿安置协议》选择集中迁建安置补偿方式,不能交付安置地的,经批准后可选择房票置换。(二)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被征拆人选择安置房安置方式和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都可选择房票置换。(三)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欠款支付,经项目施工单位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选择房票置换。

2、房票置换定义:根据安置地房票置换协议、征拆补偿安置房票置换协议、工程欠款支付房票置换协议确定的金额提供《武冈市市场化安置购房凭证》

3、房票置换方式和标准:(一)以安置地置换房票的,根据安置地具体位置和面积确定房票置换价格。(二)选择货币安置的补偿及奖励总额自愿选择房票置换的,按1:1.05的比例置换以房票形式发放;不选择房票置换的,按1:1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发放。选择安置房安置的,经结算后补偿及奖励剩余部分自愿选择房票置换的,按1:1.05的比例置换以房票形式发放;补偿及奖励剩余部分不选择房票置换的,按1:1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发放。(三)工程欠款支付选择房票置换的,可按30%以上对等价格置换成房票形式发放。

4、房票领取方式: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持有人为房票置换的所有权人,被征拆人置换房票的向市征收中心申请领取;工程欠款支付置换房票的,项目业主单位向市财政局办理工程支付手续及领取房票。

5、房票的使用及期限:房票所有权人的房票可以合并或分割使用。房票自领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拆迁安置置换的房票有效期为2年;工程欠款置换的房票有效期为1年。

6、房源库的管理:市住建局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房源库,为房票使用人提供优质房源。房源库中的商品房应明确位置、项目名称、楼栋房号、价格等具体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同意提供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与市住建局签订责任承诺书。

7、实施时间:本办法于发文之日起30日以后实施,实施时效暂定为两年。安置地置换房票于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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