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1904―1931),又名刚、沐光、华国,化名方仁山,清光绪三十年(1904)生于武冈州(今马坪乡田塘村)。民国13年(1924)考入湖南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民国1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民国16年4月参加国民革命第八军政治讲习班学习,“马日事变”后,随军进入江西。是年11月,黄被赣东北特委派到景德镇开展工人运动。12月,中共景德镇委改为区委,黄光任书记。其时景德镇有瓷业工人20万,失业者达10余万。黄光发动失业工人请愿复工,发动在业工人罢工声援,通过斗争,大多数工人得以复工。民国17年,黄光领导瓷业工人举行端午节斗争。该厂历有惯例,端午节厂主要为工人办“雄黄酒席”过节,但厂主往往刻薄工人,一桌不足一斤酒,只有八块肉。黄光在花园寺召开党的区委会,决定发动工人开展“打雄黄酒派头”(罢工)的斗争。工人代表向厂主提出改善“三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的要求,并举行声势浩大的罢工斗争。罢工坚持月余,迫使厂主在端午节那天,早餐办“木耳黄花绮头席”,中餐办“香蔬鸡酒一条龙席”,中元节、中秋节给每人付铜币1000文。民国17年5月12日,圆器工人在都昌会馆举行行会,警察竟向赤手空拳的工人开枪,当场重伤2人,轻伤多人。凶讯激起广大工人的愤怒,黄光组织工人举行罢工斗争,声讨国民党县储枪伤无辜工人的罪行,要求严惩县长黄冠五和警察局长袁诗裘,要求抚恤受伤工人。县府胁于工人群众的团结斗争威力,撤销衰诗裘局长职务,给两名重伤工人每人付医疗生活费1000银元,轻伤工人每人付给医疗费200银元,赔偿都昌会馆损失费800银元。民国18年9月,中共江西省委决定以景德镇为中心建立赣东北特委,黄光任特委书记。12月,黄光密赴都昌、鄱阳、湖口等地组织赤卫队,以支援方志敏领导的革命政权。其间黄光被敌人逮捕,关进湖口监狱,在狱中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民国19年4月29日,黄澄、刘述尧率领赣东北第一游南队,攻入湖口县城,从狱中救出黄光。6月,赣东北第一游击队改名中国工农红军第五纵队第九支队,黄光任支队政委,率部辗转湖北孝感等地开展游击活动,后任红八军第五纵队司令员、红十五军第一师师长。是年底,黄光因“AB团事件”致死,时年2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