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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及时对被告人家属释疑罚金的问题
  • 来源:武冈市
  • 作者:武冈市
  • 更新时间: 2023-12-15 17:43
来源:武冈市 更新时间: 2023-12-15 17:43
作者:武冈市

   1128日,有市民来电反映,阳某某于20213月份因网络帮信罪被判11个月,处罚金6000元当时交于法相岩派出所工作人员手里,20231025日诉求人服刑完之后法院又要其重新缴纳6000元罚金,诉求人认为不合理,现请相关部门取消6000元罚款并拉出失信名单,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此事。我中心将此诉件转市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12月1日,市法院对此诉件答复如下:某某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34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1323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被告人阳某某有被抓获归案后主动上缴违法所得6000元。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2127日受理后,于20221212日作出(2022)湘0581刑初3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人阳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二、依法对被告人阳某某的违法所得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案承办人在判决书生效后,依法将罚金移送执行局执行。故阳某某家属反映20213月份因网络帮信罪被判11个月及缴纳罚金6000元不属实。且经查询本院的缴费系统也未查询到阳某某在判决后缴纳了罚金6000元,因此不存在重复缴纳罚金的问题。阳某某在派出所缴纳6000元并不是本院判决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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