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市双牌镇四龙村村民王某来电反映“村民一直都有参保医保,但是2019、2020年的两笔医疗门诊费用199.63元、161.05元,医保未能给予报销,市民认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并尽快帮村民报销。”我中心即日将此诉件转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5月28日,经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1.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实行按家庭账户报销,因村民2019年8月3日在双牌卫生医院就诊已报销100元,家庭账户额度已用完,故2019年9月10日门诊医疗费用199.63元不能报销。2.2020年3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行普通门诊和两病门诊政策报销,但村民2020年1月24日的门诊费用161.05元发生在3月1日政策实行前,故不能报销。”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安排双牌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上门耐心与该村民交流沟通解释清楚原因,并告知还有其他需咨询的医保政策,可致电0739-4253199。经我中心电话回访,该村民对市医疗保障局办理情况表示满意。